【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22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岩监管分局日前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合计处以210万元罚款。

经查,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针对股东与关联方合计持有5%以上股权事项未按规定提出股东资格申请;

二、流动资金贷款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

三、为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无还本续贷;

四、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五、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

六、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行长李理、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客户经理张春新、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客户经理邱莹华、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曹溪支行客户经理廖海霞、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雁石支行副行长兼客户经理吴小鹏、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上杭支行客户经理吴仰仁,均被予以警告。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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