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4月14日,辉煌科技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辉煌科技实现营业收入6.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2%,实现净利润为8525.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18%。

尽管营收、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同比减少36.04%,存货增加9759万元,存货规模超过了净利润。

营业收入6.38亿元,同比增长26.42%

数据显示,辉煌科技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2%,实现净利润为8525.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18%。

对于业绩增长原因,辉煌科技表示,系报告期内完工项目增加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加。

据了解,辉煌科技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等,是国内领先的轨道交通运维设备供应商及运营维护集成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其主要客户为国铁集团下属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及大型企业自备铁路的建设方。

辉煌科技表示,2020年,公司所处的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投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投产新线有所放缓。公司通过逐步扩大市场领域,培育新产品市场,优化管理体系,健全各业务板块目标管控等举措,打造高端制造系统平台,提升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及综合服务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从业务结构来看,国家铁路业务去年营收3.74亿元,占总营收的比重为58.64%;厂矿企业及地方铁路业务营收3132万元,占营收的比重为4.91%;城市轨道交通业务营收1.75亿元,占营收的比重为27.51%。

此外,2021年第一季度,辉煌科技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增长8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6.5万元,同比增长121.76%。

存货增加9759万元研发投入减少13.03%

2020年末,辉煌科技的存货为333110434.83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36%,较年初的235519676.06元增加9759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1.44%,同时也高于当年的净利润。

辉煌科技表示,存货增加系报告期内新中标项目备货增加所致。

根据辉煌科技的年报,2020年,公司与郑州地铁集团签订了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49660228元;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签订了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6895056元。

辉煌科技表示,公司根据产品订单进行生产,不存在产品积压情况。其存货的增加,或与以上签订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关。

除了存货增加,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6.04%,主要原因系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截至2020年底,辉煌科技的应收账款为4.56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04%,较去年底时增加了近6895万元。

辉煌科技表示,将结合研发项目、在建工程进度,根据年度经营资金需求,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

2020年,辉煌科技研发投入6758.4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60%,比上年同期减少13.03%,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项目所处阶段投入规模下降所致。

2020年不分红

公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辉煌科技年报,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对于不分红的原因,辉煌科技解释称,一方面,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等原因,公司已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另一方面,公司需要围绕“轨道交通运营维护一体化解决方案及高端装备”的主营业务,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加大营运资金的投入,以增强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在不分红的同时,辉煌科技还公布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总结来说,是否分红要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对此,辉煌科技提出三点分红条件:

(1)在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同时,辉煌科技还表示,如果该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该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辉煌科技表示,原则上2021~2023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记者 王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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