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8日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印发天津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其中提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本市处于早期阶段的硬科技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对持股2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中社会资本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奖励。
加强天津市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管理和布局规划,整合优化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的基金。
合理调整天津市主要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指标要求,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
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
发挥天津市国资产业发展母基金作用,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存量创业投资基金进行整合,统筹后续市国资系统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投资、管理等工作。
支持银行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补助。
支持相关银行机构在本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工作,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探索开展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
创新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模式。支持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和公示审核机制,有效缩短企业新三板挂牌审核时间。
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股权投资,加强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国家级引导基金对接合作。
搭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对接平台,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
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在依法合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天津市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试点业务,加大政府投资基金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力度。
支持各类资本在本市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控股型并购基金,支持发展参股型并购基金。
附文件全文:
天津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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