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6日,长垣市投资集团公告,原控股股东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将持有长垣市投资集团2%股份,无偿划转给长垣市财政局。
转让完成前,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持股51%,为长垣市投资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垣市财政局持股49%。
转让完成后,长垣市财政局成为长垣市投资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1%;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持股降至49%。
记者注意到,2024年5月,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将持有的长垣市投资集团41.66%股权无偿转让给长垣市财政局,长垣市财政局持股随之增至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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