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包括中原银行在内的全国12家地方性银行获批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主承销业务范围为各银行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4年12月26日,中原银行作为河南省唯一省级法人银行正式成立,自2016年9月29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以来,始终致力于争取B类主承销业务资质,为区域内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直接融资服务。
借助B类主承销业务资质的获批,中原银行在后续业务开展中可为省内融资人提供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资产支持票据等在内的一系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服务;省内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差异化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中原银行此次获批B类主承资格,进一步增强了金融豫军服务地方企业的综合能力,有助于河南省内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助力拓展区域直接融资业务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