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8月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旨在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

《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风险。涉及较高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

同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以提供客户尽职调查、监测分析交易、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以及查处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所需的信息。

《办法》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身份,确保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

全文: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靳静波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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